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约定提取金额时,提取转账中止,次月由区、县管理部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申请人无须前来办理。如补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转账正常进行;如余额仍然不足的,次月区、县管理部再次通过系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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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2016-07-07 14:13 来自版块 - 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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