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出示有关书面档案信息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部门查询商标档案的,查询人员应向档案处出示其有效证件,并提交有关公函,复制有关的商标档案资料。 (二)律师事务所或商标代理机构受当事人委托查询当事人自己的商标档案的,查询人员应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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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2016-07-06 09:19 来自版块 - 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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