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甘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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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年检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6-06-30 10:26
一、提交资料:
办理验照须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注:相关样表可在上海工商局门户网站下载)
二、表格填写要求如下:
 1.实际经办人与粘贴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一致,电话号码必须填写,委托事项正确勾选。经办人不是经营者本人的,还应当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是正反两面)
2.委托期限必须在个体工商户验照的法定时段(每年的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委托代理人必须在委托期限内办理验照手续。该委托证明必须由经营者签名。
3.党建信息采集表必须如实填写。
4.验照表上五项内容(字号名称、验照年度、经营者姓名、营业执照号、电话)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验照年度填写应当正确,如2013年办理验照的,填写2012年度。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营业执照号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电话必须真实,便于日常联系、服务。
5.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必须如实填写。如实际情况与登记不一致的,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验照手续。
6.个体工商户经营中涉及许可事项的,应当提供在合法有效期内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印章、如无印章由经营者本人签名。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期间,依法要求个体工商户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交其他有关材料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给予说明并提交。
四、个体工商户应当对提交的验照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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