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需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全文

2016-07-05 09:52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指的是一个人因为年龄或其他因素从某一工作退下来。公司或雇主必须给予的一次性较大额酬劳。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职业有不同的指定年龄或年资,超过此年岁的职员,被视作想再继续工作也不合适,所以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继续工作,此时雇主必须给予一笔大额金钱作为劳工劳苦一生的奖励,并以此... 全文

2016-07-05 09:32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在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2016-07-04 17:17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 全文

2016-07-04 16:03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本市对参保人员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诊医疗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就诊次数异常的情形进行审核管理,主要包括:1、月门诊就诊次数累计15次以上的;2、月门、急诊就诊次数累计20次以上的;3、连续3个月内门诊就诊次数累计30次以上的;

2016-07-04 16:01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就业地或居住地在外省市的本市职工,经区县医保事务中心确认后,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当地未实施医保的,可以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建立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就医。本市职工在外省市发生急诊的,可在上述规定的医疗机构急诊就医。

2016-07-04 16:00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1、参保人进行上海医保政府网站个人密码申请或变更的,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医保卡(或社保卡),至全市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当场办结。 2、该业务可委托他人办理,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3、设置医保网站个人密码后,可查询... 全文

2016-07-04 14:45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参保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后,不再重复享受单位的家属劳保医疗待遇,以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基本医保待遇。

2016-07-04 14:31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资金计入的年龄段标准根据参保人员在该自然年度的实际年龄来计算。

2016-07-04 14:26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城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领取养老金的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计入其个人医疗帐户的部分,按照其在职最后一个月的计入标准计入;其医疗费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员的医保规定执行。镇保参保人员由在职转为退休,从正式领取养老金的当月1日起,即可享受相应的退... 全文

2016-07-04 14:12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急诊处方当日内有效,门诊处方自开具之日起3日内有效。

2016-07-04 14:07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1)常见病西药、中成药每次限1至5天用量。(2)慢性病西药每次限2周内用量。(3)慢性病中成药每次限1个月用量。

2016-07-04 14:07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1、参保人员可在就近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乡镇)医保事务服务点领取《申请表》,或登录上海医保网(www.shyb.gov.cn)下载和打印《申请表》。 2、参保人员在完整填写《申请表》后,在职职工应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证明;未重新就业的协保人员及其他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地... 全文

2016-07-04 13:36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职工因甲类传染病、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门诊急诊和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统筹基金支付。

2016-07-04 13:33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资金可由被委托人申请清算。办理清算时被委托人应携带参保人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证件)被委托人本人有效证件、社保卡或医保卡,一次性发放养老金的,;职工死亡的,还应当提供户籍注销证明的原件或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全文

2016-07-04 13:32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下述医疗费用可由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1、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的支付范围是:门诊急诊医疗费、急救车中的急救费和在定点零售药店按医保有关规定购买的药品费用。.2、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的支付范围是:(1)门诊自负段医疗费用以及由附加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内的医疗... 全文

2016-07-04 11:38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1、参保人员门诊可以在全市的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含村卫生室)就医;因病情需要转诊到二、三级医院就医的,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含村卫生室)办理转诊。急诊和住院医疗可在本市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2、中小学生和婴幼儿门诊可以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 全文

2016-07-04 11:36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职工自负20%。

2016-07-04 11:34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以下对象应当使用《就医记录册》(1)城保在职职工(社保缴纳三险者除外)和退休人员;(2)离休干部;(3)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4)精减回乡享受门诊大病待遇人员(5)城镇居民保险参保人员;(6)互助帮困人员。

2016-07-04 11:32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1、12333劳动保障电话简介 12333是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公益咨询服务专用号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是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窗口和平台。主要是面向市民与用人单位免费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政策法规咨询和办事指南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等。 ... 全文

2016-07-04 11:24 来自版块 - 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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